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电子邮件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正文 政策法规

市交通运输局(交通战备办公室)行政权力清单

序号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备注

1

对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改)

第七十条 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有管理和保护公路的责任,有权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2

对企业投资公路建设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部门规章】《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交通部令第6号)

第二十八条 对于企业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依法对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国防交通工程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法律】《国防交通法》(2016年)

第二十三条 国防交通工程设施管理单位负责国防交通工程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持其国防功能。

 国防交通工程设施需要改变用途或者作报废处理的,由国防交通工程设施管理单位逐级上报国家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或者其授权的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批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防交通工程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